這位身為前軍事警察的Jack Reacher一個人第一次來到這個喬治亞州的小鎮,在渾身被雨淋了一身濕之後,終於找到了一間小餐館坐下來吃飯,吃到一半,一群全副武裝的警察衝進餐館,槍口指著他的頭,將他逮捕。莫名其妙的他,就這麼被拖進警局詢問。
讀者從一開始就知道Jack Reacher是無辜的,所以,作者到底在賣什麼藥呢?作者賣的是一連串曲折及戲劇化的故事發展,從連續殺人事件逐漸衍生為更錯綜複雜的犯罪陰謀,到底誰是敵是友,是本書的重點之一。
作者寫作技巧純熟,人物性格生動,書本後半段略嫌拖拉冗長,不過整體來說是一本讓人想要一口氣讀完的作品。沒有太了不起的詭計或是人生大道理,故事的鋪陳卻是能緊緊抓住你的心。